LUBUDS
香港商场消费享餐饮券
自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凡于指定商场:
星期一至五单笔交易满HK$300;
或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单笔交易满HK$500,
即可获赠LUBUDS® $50餐饮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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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有效期
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推廣期由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推廣期」)
此优惠适用于符合以下的万事达卡持卡人(「合资格客户」):
于星期一至五以合资格万事达卡在指定商场进行单笔交易满 HKD$300,或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以合资格万事达卡在指定商场进行单笔交易满 HKD$500,即可获得「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
凭即日合资格之收据正本前往指定商场所属之LUBUDS分店,出示收据并下载LUBUDS官方应用程序并成功登记成为会员。任何非即日之收据或收据副本恕不受理。
「合资格客户」必须下载 LUBUDS 官方应用程序并成功登记成为会员,以获取「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该电子现金券仅适用于成功赚取该电子现金券的同一指定商场。
指定商场:
时代广场 :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
太古城中心 : 香港太古城太古城道18号
中环街市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3号
奥海城 : 香港九龙西大角咀海庭道18号
又一城 : 香港九龙塘达之路80号
海港城 :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27号
MOKO 新世纪广场 : 香港九龙旺角东太子道西193号
V Walk : 香港九龙深水埗深旺道28号
K11 MUSEA :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Victoria Dockside)
朗豪坊 : 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8号
圆方 : 香港九龙尖沙咀柯士甸道西1号
新城市广场 : 香港新界沙田沙田正街18–19号
YOHO Mall 形点 : 香港新界元朗元龙街9号及朗日路8–9号
将军澳中心 : 香港新界将军澳唐德街9号
PopCorn : 香港新界将军澳唐贤街9号
The Wai 围方 : 香港新界沙田大围车公庙路18号
1881公馆 : 尖沙咀广东道2A号富卫1881公馆主楼
换领餐饮礼券商户:
时代广场 : 鮨穴 (Shop 1202)、Penna Moon Garden (Shop 1105)、川川 (Shop 1102)、厨魔名人坊 (Shop 1102)、Blooms Coffee (Shop 11/F, Open Area)、悦 (Shop 1301)
太古城中心 : Blooms Coffee (Shop 310)、Penna (Shop 314)、Baker by LUBUDS (Shop 307)
中环街市 : Blooms Coffee (Shop G15A)、久両菜 (Shop 124-125)
奥海城 : 穴居酒屋 (Shop UG50)、Sawadee Chef (Shop G21-G23, G25-G27)
又一城 : 穴藏 (Shop UG35)、望月楼 (Shop G25)
海港城 : ANA Ten (Shop OTE 304)、Charcoal Bar (Shop OT G62)
MOKO 新世纪广场 : 念川居 (Shop 501)
V Walk : What The Pho (Shop L2-107)
K11 MUSEA : Blooms Coffee (Shop 327)、Red Room (Shop 606)
朗豪坊 : 鮨之 (Shop 4/F, 06)
圆方 : 红棉家宴 (Shop 2053-2054)
新城市广场 : 穴 居酒屋 (Shop 110)
YOHO Mall 形点 : 穴寿司 (Shop 1027)
将军澳中心 : What The Pho (Shop G11)
PopCorn : 鮨千寿 (Shop F16)
The Wai 围方 : 念月楼 (Shop 232)、鸟十 (Shop 233)、川川 (Shop 232)
1881公馆 : LUMA (G/F)、后园 (G/F)、Palco (1/F)、川川 (G/F)、The Cell (G/F)
优惠名额合共8000个,此优惠每个月所提供之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并以 LUBUDS记录为准。
香港知名餐饮集团LUBUDS于2006年创立,旗下有50间餐厅,涵盖中国料理(粤菜、川菜、港式粥面及点心)、日本料理、越南菜、泰国菜、法国菜、扒房、意大利菜等,荟萃环球美食,获奖无数,备受食客欢迎。
  • 在推广期以合资格和有效万事达卡于 LUBUDS 指定店铺消费,即可使用一张「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一张「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
  • 「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需于付款前出示,不能追溯使用。每次交易最多可使用一张该礼券,期间不设分台及分单。
  • 「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仅适用于堂食。不适用于 LUBUDS® APP 内列出的零售和酒店预订、外卖、送餐服务及第三方送餐服务。
  • 「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不能用于购买任何礼品卡或餐饮/购物券。
  • 「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可与 LUBUDS® 会员及 LUBUDS® CLUB 付费会员优惠、LUBUDS® 的促销及/或合作优惠同时使用。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不能与任何其他第三方折扣同时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促销及/或合作优惠、优惠券、现金礼券、信用卡及购物中心优惠。
  • 「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不适用于任何私人租赁活动、公司活动、宴会、婚宴或宴会套餐。
  • 「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不可出售、不可兑换现金及/或其他礼品,且不可退还。LUBUDS® 集团保留收回或取消出售的现金礼券的权利。
  • 合资格万事达卡须受有关万事达卡持卡人合约及所有其他现行适用的推广活动的有关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 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万事达卡”)及商户保留随时更改、暂停、取消或终止优惠及不时修订本条款及细则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万事达卡及商户亦不承担任何有关是项更改、暂停、取消或终止而引起的责任。
  • 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有绝对酌情权决定合资格万事达卡的有效性及/或持卡人享有优惠的资格。
  • 损坏或影印的「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将不被接受。
  • LUBUDS® 集团对于任何已发行的「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的遗失、被盗、损坏及滥用不承担任何责任。持券人应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 LUBUDS® 集团保留更改「HKD$50 LUBUDS 电子现金礼券」使用条款及细则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 本条款及细则须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受有关规定监管。
  •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为准。
  • 如对此推广有任何争议,LUBUDS集团、万事达卡及银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标准卡(信)
金卡(信)
钛金卡(信)
白金卡(信)
世界黑卡/世界卡(信)
世界之极卡(信)
商务金卡(信)
公司金卡(信)
商务白金卡(信)
世界卡(借)
白金卡(借)
金卡(借)
世界之极卡(借)
标准卡(借)
商务标准卡(借)
商务世界卡(借)
商务世界卡(信)
公司白金卡(信)
公司世界卡(信)
公司采购卡(信)